第十九课 亚斯理、李文斯顿、司布真

 

一、亚斯理(Francis Asbury,1745-1816)

1. 被称为“马背上的主教”,亚斯理45年的宣教生涯中,他几乎没有一天是在家里安稳睡觉的。

2. 出生在英国一个贫苦家庭,14岁辍学,去当铁匠学徒。

3. 1771年,在一次布道年会上,约翰卫斯理焦急地问:“谁愿意去美国?”那时的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充满未知与危险。26岁的亚斯理站了起来,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他带着10英镑和两套衣服就出发了,自此再也没有回过英国老家。

4. 亚斯理到美国没多久,就碰上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当时圣公会的牧师大都忠于英国王室,眼看战争要打起来,大家纷纷逃回英国,连约翰卫斯理也公开反对美国独立;但亚斯理选择留下来。他在日记里写道:“我不能撇下我的羊群。”为了躲避政治审查,他甚至在德拉瓦州(Delaware)躲藏了两年。这份坚持赢得了美国民众的信任。

5. 战争结束,英美决裂,人们惊觉所有英国牧师都跑光,只有亚斯理留下来陪着他们。这也让循道公会(卫理公会)在美国独立后,迅速取代圣公会,成为最接地气的宗派。

6. 18、19世纪之交的美国,是“大开拓时代”,人们不断向西迁徙,翻山越岭。当政府法律还没到、连邮差都还没到时,“巡回传道人”(Circuit Riders)已经先到了。亚斯理就是这群“马背传道人”的首领。他的一生可以用几个数字来描述:

a. 没有家—他一生没买房、没结婚,全部财产就在马背上的两只皮袋里。

b. 路程—他平均每年骑马6,000英里(约9,600公里),一生总共走了27万英里,足足可以绕地球11圈。

c. 环境—他睡过路边、住过充满臭虫的木屋。当时民间流行一句话,形容天气坏到极点:“这种鬼天气除了乌鸦和巡回传道人,没人会出门。”

7. 亚斯理引领了美国着名的“第二次大觉醒”。当时的布道会不是在华丽的教堂,而是在森林里举行的“露天大营会”(Camp Meetings)。那些孤独、艰苦的拓荒者在讲道中流泪、悔改、歌唱。

8. 对比传统教会组织,亚斯理建立的非常有弹性:

 

传统

亚斯理

教会

在大城市的教堂

在荒野、谷仓、甚至在马背上

牧师/

传道人

受过高等教育、优雅的知识分子

边骑马边读书、充满热情的平民英雄

 

9. 亚斯理去世时,卫理公会信徒从1,000人暴增到20多万人,成为当时美国第二大宗派。

10.. 然而,亚斯理也有他的遗憾。他一生极度厌恶奴隶制度,甚至曾亲自面见华盛顿总统,要求废除奴隶制。

11.. 但随着教会在南方发展,许多南方领袖开始拥有奴隶。亚斯理在世时,努力用他的属灵威信压制住分歧。到了19世纪中期,也就是他死后不久,教会终究因为奴隶制问题分裂成了“北方教会”和“南方教会”,成为后来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

12.. 反思

亚斯理不是坐在空调房里规划蓝图的行政官员,而是一个身体力行的宣教士。亚斯理最厉害的地方,是他对“移动”的执着—只要哪里有人,他的马蹄声就响到哪里。

在我们今天这个追求舒适、讲求便利的时代,亚斯理的故事提醒我们:教会不只是一栋建筑物,她应该能不断向外扩张、并且为主寻找失丧者的灵魂。

 

二、李文斯顿(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

1. 时代背景:自从大航海时代开启,宣教的版图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时美洲大陆主要是天主教的势力范围,西班牙、葡萄牙的宣教士跟着殖民者的船队,在南美建立了大量的教区。而对于当时兴起的新教(即是今天的基督教)来说,非洲是一个全新的、充满挑战的禾场。但在李文斯顿之前,大多数的宣教士都只敢待在沿岸地区,因为当时的非洲内地对欧洲人来说,是“白人的坟墓”:疟疾、黄热病、未知的部落、险峻的地形,让大家望而却步。

2. 李文斯顿是非洲宣教之父。他在苏格兰的棉织厂长大,一边工作一边读书,成为医生。有一位宣教士说:“在晨曦中,我曾看见上千个村庄的烟火,那里从未有过宣教士。”就是这句话,燃烧了李文斯顿的一生。

3. 李文斯顿的探险精神,和他的宣教是分不开的。他不仅仅带着圣经,他还带着药箱、六分仪(编注:手持式反射光学测角仪器,主要用于海上导航定位,今天仍作为备用导航设备)、笔记本,记录地理特征。

4. 他发现了维多利亚大瀑布,是第一个横跨非洲大陆的欧洲人。这种“跨界”的行为,在当时的差会眼中是有些不务正业的。伦敦传道会(LMS)曾对他说:“我们派你去是为了传教,不是为了地理考察。”但李文斯顿认为:“地理的终点,就是宣教的起点。”

5. 李文斯顿提出了一个着名的观念:“基督教、商业、文明”(Christianity, Commerce, and Civilization)“3C”策略。但是当他深入非洲内地,看到一串串被铁链锁住、遍体鳞伤的黑人奴隶被赶往海岸,进行奴隶贸易,那种悲惨的景象让他夜不能寐。他意识到,如果非洲人继续被当作“货物”对待,他们怎么可能理解神爱世人的真理?这位宣教士变成了激进的废奴主义者。他不断写信回英国,揭露奴隶贸易的丑恶。

6. 后来因为差会限制了他的经费,李文斯顿毅然辞去了宣教士的职位,接受了英国政府“领事”的身分继续探险,很多人批评他“爱世界”、“不务正业”。

7. 他在非洲的每一天,依然是在为神作见证。他用医术救人,用地理发现打开门户,用废奴演说唤醒良知。他对非洲人的爱,不是一种施舍,而是一种将对方视为“平等生命”的尊重。

8. 李文斯顿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性格固执、喜怒无常,甚至有些自私。作为探险队的队长,他缺乏领导才能,这导致他带领的第二次赞比西河探险遭遇了惨重的失败,许多同伴与他反目。他在晚年迷失在非洲丛林中,身体极度衰弱,牙齿掉光,忍受着内出血。

9. 1873年,李文斯顿被发现死在赞比亚。当他的仆人发现他时,他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跪在床边祈祷。非洲的信徒们挖出他的心脏,埋在非洲的树下,他们说:“他的心属于非洲。”然后,他们花了九个月,扛着他的遗体步行一千多英里到达海岸,送回英国。

10.. 反思

李文斯顿一生可能没带领多少人直接受洗,但他播下的种子,在未来的五十年里,引发了非洲教会的大爆发。他用脚步测量了这片土地,用生命证明了福音的广度。

我们今日在自己的岗位上,是否有那份愿意和一份开拓的勇气,为后来的福音工作者开出一条新路径?

 

三、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1834-1892)

1. 司布真15岁那年的冬天,一场巨大的暴风雪席卷了英国。他原本要到自己经常去的那间教堂,却因为雪太大迷了路,就随便走进了一间小小的循道会教堂。由于大雪,牧师没能赶来,讲台上站着的是一个连话都说不太清楚的平信徒。这位代理讲员指着年轻的司布真大声喊道:“年轻人,你看耶稣基督!看他!你除了看他,什么都不用做!”这句简单的话,击中了这位未来“讲道王子”的心。

2. 16岁开始在乡间小镇布道;在19岁那年,司布真竟然受邀前往伦敦最着名的“新公园街教堂”讲道。当时的伦敦信徒看到这个带着乡音、甚至有点“土气”的年轻人,原本是没有期待的。但当他一开口,那扎实的解经、充满生命力的呐喊,瞬间震惊了整个伦敦。

3. 司布真之所以能被称为“讲道王子”,是在于他所处的时代,自由主义神学开始抬头、许多牧师为了迎合时代而将福音“稀释”的年代,他坚持最扎实的解经。他曾说过:“圣经就像一头狮子,你不需要捍卫它,你只需要把它从笼子里放出来!”他的讲章充满了对改教家神学(尤其是加尔文主义)的深刻理解。

4. 他建立的“大都会会幕”(Metropolitan Tabernacle)可以容纳6000人,但每次聚会,教堂外面总是排着长龙。司布真曾生动地描述过那种盛况:“一万个灵魂如同潮水般涌入大厅,占领走廊,嗡嗡作响,像一大群蜜蜂在蜂巢中穿梭……大家急着先抢占最好的位置,最后,只要有个落脚点就行。”

5. 司布真觉察到印刷品的力量,深知福音需要藉助最先进的媒体来传播。每周日晚上的讲章,第二天一早就会被整理、印刷,然后通过火车和邮件传遍整个大英帝国,甚至远销美国和澳洲。他出版的讲章集多达数十卷,至今仍是全世界牧者必读的经典。

6. 司布真是一个非常有原则的人,有时甚至显得固执。这让他得罪了许多不同阵营的人:

a. 反对洗礼重生论—他在着名的讲道中公开反对“受洗即得救”的教义,这让他与当时的圣公会等主流教会产生了剧烈的碰撞,甚至导致了关系的割裂。

b. 反对奴隶制—他强烈反对当时在美国盛行的奴隶制度。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甚至导致美南浸信会与他断绝往来、他的讲章在美国南方被公开焚烧。

c. “降级争议”(Downgrade Controversy)—他晚年的时候发现当时的浸信会联会中,许多人开始怀疑圣经的权威,向现代主义妥协。司布真不惜以身殉道,公开指责这种“降级”行为。最终,他选择退出了自己服事多年的联会,在孤独与悲愤中度过了最后的岁月。

d. 媒体(报纸和杂志)—对他的攻击从未停止。有人批评他是“宗教小丑”,有人嘲笑他的长相,有人攻击他的神学观点。

7. 他曾对学生说,有时他走上讲台前,心里恐惧到想直接逃跑。但在这过程中,他学会了“亲吻那个把我摔向万古盘石的巨浪”。他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神,而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有软弱、有眼泪、会受伤的罪人,只是他被那“真光”照亮了。

8. 反思

在这信息爆炸的年代,我们是否还能像司布真那样,从扎实的解经中获取生命的力量?面对社会的不公或教义的混乱,我们是否有勇气,不惜为真理被人误解甚至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