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 卫斯理兄弟、爱德华兹、约翰.牛顿、威伯福斯
一、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查理斯.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
1. 两兄弟的爸爸是圣公会牧师,妈妈是非国教的信徒。
1. 两兄弟都是念牛津大学的。就读期间,约翰和查理斯他们虽然生活在学术的象牙塔,但是他们很关心社会上有需要的人。他们成立了一个圣会(holy club),去过敬虔的生活、研读圣经,更加愿意去探望监牢中的人(千万不要以为当年监狱条件好像今天那样好,差一万倍就是了)。也是因为他们很敬虔,跟随旧的信仰规条去做,那些同学就取笑他们,是跟随旧方法的人(methodist),也是今天的循道的意思。
2. 毕业之后,约翰成了宣教士,去了美国乔治亚洲,接触一群山高皇帝远的人(编注: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然后在他回英国时,他经验风暴,接触一群不怕死的普通信徒…他渐渐开始觉得,教会牧者不只是要提供宗教服务,而是要主动去接触最有需要的普通人。
3. 当时正是第一次工业革命前夕,约翰就进入矿坑,到煤矿工人之中分享信息,大受欢迎;甚至有新闻说,他去多讲两天道,煤价都要升了,因为没有人开工。
4. 查理斯就为那些人写诗歌,让他们热情歌唱:他们不再唱神很伟大,而是说我的神很伟大,将神和我连系起来。同时,他知道那些基层的人很难得到圣经教育,于是他把圣经经文都写进歌曲中。
5. 查理斯也听到大医院开一些普通人完全不知道是甚么的药方,于是他就自己写医书,自己开始贫民的药房,为贫民提供自己医治自己的工具。
6. 圣公会很不满意约翰。因为每个教会有自己管辖的范围(即是牧区),约翰走到他们的牧区传教,就是不对—他们不让约翰进教堂。于是有一次,约翰站在自己爸爸的坟墓上讲道,因为那是教堂外面花园,教堂也不能管私人土地上的分享。他也说“世界为我牧区”,教会工作不应该被地域限制。
7. 约翰挑战制度,当然也带来了他很多的苦难,有人向他丢石头,有人打他;但是福音也是因为这样传开了。他一生人骑马走了二十五万英里,在英国各个地方探望,施行圣餐,宣讲圣道。他做了很多突破:
a. 他在主日下午聚会。人们早上可以照样去沉闷和旧有的圣公会,下午到他那边听热情的道。
b. 约翰虽然不经常在固定地方,但是他邀请一些人成为当地传道人。他不在的时候,这些人会牧养和讲道关怀。
c. 开设班会制度,让信徒不只是礼拜天参与教会崇拜,更加是能够建立彼此之间的生命,互相认罪,一起在信仰中成长。
8. 约翰推动了整个英国的复兴,但渐渐,那些人很渴慕参与循道卫理运动,最终也不参与圣公会了,慢慢这个运动只能和圣公会分裂。
9. 在美国新大陆地区,美国独立战争之后,本来去英国圣公会的人不能再去,于是他们就开始参与卫理公会,加上卫理公会信徒传教的热情,让卫理公会今天变成美国第二大的宗派。
二、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1703-1758)
1. 高材生,13岁考进了耶鲁大学。
2. 当时的北美殖民地(也就是美国建国前夕),教会面对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就是很多人去教会,但那只是社交习惯。信仰变成了干巴巴的教条,年轻人对神没有兴趣,社会道德也开始滑坡。
3. 就在这个时候,一场被称为“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的复兴运动爆发了。爱德华兹就是这场运动的核心推手。他不像我们想象中那种满场飞奔、大声嘶吼的布道家;相反,据说他讲道时声音平缓,甚至有点单调,近视得要常常贴着稿子读。但奇妙的是,当他宣讲神的真理时,台下的听众竟然会抓着长椅哭泣,感受到神真实的临在。
4. 很多人以为复兴就是靠情绪煽动,但爱德华兹跟奥古斯丁很像,都是神哲学的大师。他的力量在于“冷静的逻辑”包裹着“燃烧的真理”。
a. 不妥协的真理:他直面罪的可怕,不稀释福音。他像亚他拿修守护教义一样执着。
b. 严谨的论证:他用当时最前卫的哲学逻辑去推导神的荣耀。当听众发现这位博学的神学家,竟如此认真、甚至战兢地谈论神的审判与恩典时,那种理性的说服力转化成了巨大的心灵冲击。
c. 他不拦阻圣灵。他允许人们有情感的表达,又用圣经来规范这些情感,确保这不是一场集体歇斯底里,而是生命的重整。
5. 对他来说,信仰不只是头脑里的“正确观念”,更是一种“属灵的感官”,就像解释蜂蜜是甜的,讲再多化学结构都没有用,必须亲自尝一口。大觉醒运动的本质,就是让成千上万的人,亲自“尝”到了神恩典的滋味。
6. 爱德华兹坚持一个原则:圣餐是给那些真正有信仰经历的人准备的。当时很多名门望族认为,只要我行为端正、交了税,就有权领圣餐。爱德华兹却说:“不,信仰必须是生命真实的改变。”这触动了当地权贵的利益,结果,这位带领全城大复兴的功臣,在1750年被投票赶出了教会。
7. 他带着家人搬到边境的荒野,去服事当地的印第安原住民。在那些偏僻、寒冷的日子里,他写下了他一生中最深邃的神学着作。(编注:重要的着作有《自由意志论》[On Freedom of the Will]、《伟哉原罪论辩》[The Great Christian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Defended]、以及《宗教情操论》[A 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
8. 反思
我们今天也在求复兴,但我们准备好了吗?爱德华兹为了复兴的纯洁性,最后甚至愿意失去职位、失去名声,被驱逐到荒野。复兴的要素,往往藏在牧者的“舍己”和对“真理的绝对认真”之中。说“他必兴旺”容易,但你能接受“我必衰微”吗?
三、约翰.牛顿(John Newton,1725-1807)、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
A. 时代背景
1. 在18世纪,欧洲强权在美洲开发殖民地,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发展出规模巨大的“大西洋奴隶贸易”。
2. 那时的人们,完全不把黑人当作“人”来看待。在奴隶商人的账簿里,他们只是“货物”,像甘蔗或布料一样。这种制度甚至在美洲演变成了一种“世袭制”—如果你出生是奴隶,你的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奴隶。
B. 约翰.牛顿
1. 他曾经是一个粗鲁、亵渎神,甚至以此为荣的奴隶船船长。他亲手把成千上万的人锁在船舱里,运往地狱般的种植园。
2. 在一次剧烈的海上风暴中,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开始呼求神。这次经历成了他生命的转折点。
3. 他彻底离开了奴隶贸易,成为了一名牧师。他最着名的贡献,就是写下了那首传唱两百年的圣诗—《奇异恩典》(Amazing Grace)。
4. “奇异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对牛顿来说,这不只是歌词,这是他真实的人生。他意识到自己从前是一个“罪魁”,因为他曾经摧毁过无数人的生命。他这份深刻的罪恶感转化成火热的复兴动力,余生都在为了赎罪而战,积极推动废除奴隶制度。
C. 威伯福斯
1. 一位年轻、富有、口才极佳的国会议员。在26岁那年,威伯福斯经历了一场“大转变”,开始认真思考信仰。当时他甚至想过辞掉议员去当牧师,但他去咨询了已经年老的约翰.牛顿。牛顿对他说了一句改变历史的话:“不要离开政坛,神把你放在那里,是为了让你在那里荣耀他。”
2. 从此,威伯福斯找到了一生的使命。在20多年的时间里,他每年都在国会提出“废除奴隶贸易”的法案。他被嘲笑、被威胁,甚至被政治同僚排挤,但他坚持一个信念:“全能的神将两个目标摆在我面前:废除奴隶贸易和改革社会风气。”
3. 牛顿和威伯福斯能够带来复兴,提出一个连美国后来都要打一场“内战”(编注:即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才能解决的问题,有两个核心要素:
a. “每个人都有神的形像”—这是复兴的核心。当爱德华兹强调神的美时,牛顿与威伯福斯则强调:如果你相信神是造物主,你就不能把同样拥有神形像的人当成物品。这份基于信仰的“平等观”,是废奴运动最深层的动力。
b. 不妥协的毅力—真正的复兴不只是情绪激昂,而是像威伯福斯那样,即便法案被否决了一百次,他依然相信这是神的旨意,坚持到底。
4. 在1807年,英国国会通过了废除奴隶贸易的法案。那一天,威伯福斯在办公室流泪感谢神,而他的属灵导师牛顿,也看见了这场胜利,在同年安然去世。
C. 反思
虽然法律上的奴隶制度在大多数地方已经消失了,但今天我们是否有另一种形式的“奴隶制度”?我们是否在社会中,依然隐性地把某些群体“不当人看”,只看重他们的产值而非尊严?
牛顿与威伯福斯告诉我们:当一个人的灵魂真正觉醒,他就不可能对他人的痛苦坐视不管。复兴,是从看见自己的“罪魁”身份开始,到看见他人的“神的形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