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等级绝对论

一、历史根源

在福音派信徒所持的3种绝对论观点中,跟等级绝对论关系最为密切的,是无条件绝对论和重洗派(Anabaptists)的传统。信义宗传统支持有抵触绝对论,而等级绝对论则是改革宗传统的信念。

A.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也相信,道德责任有时会互相冲突。即使他坚持说谎是绝不可以的,但也承认等级绝对论一个核心的前提,就是责任会互相冲突。同样,在其他生死关头里,他也看出道德的冲突。他虽然视自杀为不道德,却认为参孙的自杀是正当的。奥古斯丁也相信在冲突的处境中,顺从较高的义务是较大的善,而不是较小的恶。在此,他和等级绝对论者的意见一致。亚伯拉罕和参孙听从神的命令杀人,是值得赞赏的。当道德责任发生冲突时,神会豁免信徒遵行较低责任的义务,使他可以履行更高的责任。

B. 贺智

Systematic Theology一书中,贺智主张一种等级绝对论,这在他对故意虚言的讨论上表达出来。虽然贺智认为真理是建基在神的本性上,所以是绝对的,但是他仍然相信,有些时候故意的虚言是对的。他相信真实是神基本的属性之一,所以永远是神圣的,故攻击真理或敌挡真理,都是与神的本性对立……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故意欺骗他人,却可以是正当的……欺骗的动机是虚言概念的一个因素。但这也不一定会引致罪咎。贺智以收生婆(出1章)和撒母耳(撒上161-5)为正当欺骗的例子。 

二、等级绝对论的要素

A. 道德律有高低轻重

道德律并非全部同等轻重。耶稣说,律法上有更重的(太2323),有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太519),又有最重要的第一条诫命(太2238)。他对彼拉多说: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约1911)虽然很多福音派信徒都不喜欢说罪或德行有层系之分,圣经却说有最大的德行(林前1313);而在一项德行上,也有较大的行为表达(约1513)。所有罪都是同等的是个错误的观念,是对雅210的误解。

B. 不能避免的道德冲突是存在的

当人不能同时服从两条命令时,无可避免的道德冲突便出现了。支持这观察的论证来自圣经以内及以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创22章)包含了一个真实的道德冲突。不可杀人是神的诫命(出2013),神却命令亚伯拉罕杀掉儿子以撒。上文下理清楚显示亚伯拉罕确实有杀掉以撒的决心,来1119说他深信神能使以撒复活,也支持这点。

C. 无法避免使人有罪咎

参孙的故事也包含了神两个命令的抵触。虽然不可杀人的道德禁令包括不可自杀,参孙的自杀却得到神的批准(士1630)。不可杀人和自杀是神伦理的命令,但当发生冲突时,神显然批准参孙遵行一个,而漠视另一个的做法。

三、解释

A. 爱神重于爱人

经文2236-38;路1426;弗61;西320

B. 顺从神重于顺从政府

1. 神设立了人类的政府,又命令基督徒对掌权者顺服遵命,即使他们是邪恶的人(罗131-2;多31)。彼得也告诉我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213)。

2. 有人试图把顺服遵命分开,指出信徒对政府只须顺服,不须遵命。但以下几个理由指出这是不行的:

a. 圣经的教训是要信徒遵行所居地的法律,所以这个论调明显不合经文的原意。

b. 彼得前书要求我们顺服一切制度,而不单是接受因不顺从而带来的刑罚。顺服律法,当然要遵命。

c. 新约中顺服一词,包含遵命的意思。例:这是奴隶对主人的态度(西322)。

d. 31顺服遵命用在平行句法中,证明信徒必须服从政府的权柄。顺从政府,明显地是神对基督徒的命令。

C. 等级绝对论是否主观主义?

1. 若有人凭一己的抉择建立一个价值的层系,就是主观主义。这绝不是基督教等级绝对论的看法。

2. 在等级绝对论中,基督徒并不是自己去决定伦理的优先次序,而是神按他的本性去建立价值的金字塔。

D. 等级绝对论在哪方面是绝对的?

1. 来源是绝对的一切法则都是基于神的绝对性。神是不改变的,基于他本性的原则也都不会改变。

2. 每个命令在其范畴之内都是绝对的每个道德律个别来说都有其绝对性。只有在彼此互相抵触时,才要诉诸较高者来解决冲突。

3. 道德律的优先次序是绝对的藉以解决冲突的价值,是有绝对的层次。

E. 耶稣会否面对真正的道德冲突?

经文─太22章;路241-51;来415

四、等级绝对论的价值

A. 避免相对主义

等级绝对论跟非律论、处境论和一般论不同,避免了相对主义的毛病。等级绝对论坚持道德律是基于神绝对而不变的性格。这些道德的原则无论在本源、范畴和优先次序上,都是完全绝对的。它们全都是客观性、命题性及有实质内涵的。神的道德律是明确的,在环境之先已能确定。

B. 成功地解决道德冲突

有别于无条件绝对论和有抵触绝对论,等级绝对论对道德冲突的问题,提供了实际而又成功的解答。它没有忽视冲突的真实性,也没有为无法避免的事而归咎于人。等级绝对论正视道德的全盘大局,并在道德原则绝对性的前提下,做出负责任的行为。它避免了律法主义和非律法主义两个极端,行动勇敢而不鲁莽。

C. 解释十字架的意义

从无条件绝对论的角度来看,十字架在道德上是不公平的,因为义的代替不义的受罚(彼前318;林后521)。除非道德律有高低之别,否则十字架就没有正当的道德理由了。然而,道德律既有高低之别,怜悯就凌驾在公义之上。基督一人能为多人受苦,使众人得救(罗56-18)。但慈爱和怜悯若不是凌驾在公义之上,神喜悦将自己的儿子压伤(赛5310),就是极大的不义了。神不能是不义的,所以十字架只有怜悯凌驾于公义之上时,才有意义。 

五、结语

1. 等级绝对论跟非律论、处境论和一般论不同,它相信绝对的道德规范。道德律在本源上是绝对的;在无抵触时于个别范畴内也是绝对的;在有抵触时于彼此的优先次序上,也是绝对的。等级绝对论和无条件绝对论的意见相反,前者相信道德冲突是真实的。它和有抵触绝对论的看法也不同,并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人把较高义务凌驾在较低者之上是没有罪咎的。

2. 等级绝对论最重要的原则如下:

a. 有多条道德原则,都是基于神绝对的道德本性;

b. 道德的义务有高低之别,例:爱神重于爱人;

c. 道德律有时会发生无可避免的冲突;

d. 在这些冲突中,人有责任服从较高的道德律;

e. 当服从较高的道德律时,人无须为未能遵行较低的律法而负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