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非律论与处境论[1]
一、非律论
A. 定义
否定有约束力的道德律存在,并且坚信一切都是相对的。
B. 古代世界的反律法主义流派
1. 进程论─赫拉克赖脱(Heraclitus, 约前535-约475)主张,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因为水是不断地更替。他相信万物是不停地流转。
2. 享乐论─相信善良的本质是快乐,而恶的本质就是痛苦。圣经也提过主张享乐论的伊壁鸠鲁学派。
3. 怀疑论─古代怀疑论的代表人物是恩佩利克斯(Sextus Empiricus, 约160-210),近代的代表人物是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
C. 中世纪的非律论
1. 权宜论─阿伯拉德(Peter Abelard, 约1079-1142)主张,出于善意的行为就是正确的,怀恶意的行为就是错误的。
2. 意志论─奥坎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 约1287-1347)主张,一切道德原则都可以追溯到神的意志。
3. 唯名论─否定所谓的“共相”(universals),相信根本就没有普世性的形式或者本质,而只有具体个别的事物存在。
D. 近代的反律法主义流派
1. 功利论─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747)基于古代的享乐主义而提出这个原则:能为最多人带来最大的、长远利益的,就是当做的事。这个原则有时称为“功利数学”(utilitarian calculus)。边沁认为用数量来衡量利益,能够带来最大的快乐及最少的痛苦,所以是最好的。
2. 存在论─齐克果(Søren Kierkegaard, 1813-1855)是现代存在主义之父,认为人最高的义务是超乎道德律法之上的。
3. 进化论─继达尔文(Charles Darwin, 1809-1882)之后,学者如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把进化论扩展成一套宇宙理论。汤姆士‧赫胥黎(Thomas H. Huxley, 1825-1895)和朱利恩‧赫胥黎(Julian Huxley, 1887-1975)则制定了一套进化伦理,把一切有助进化的事物都看为善,而有碍进化的都看为恶。
E. 当代的非律论
1. 感情论─艾耶(A. J. Ayer, 1910-1989)主张,一切伦理的陈述都是感性的,实际上只是人感情的抒发。
2. 虚无论─着名的德国无神论者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说:“神死了,是我们把他杀掉的”。当神死的时候,一切客观的价值都随之而失。
3. 处境论─当代伦理学家傅勒彻尔(Joseph Fletcher, 1905-1991)虽然自称相信一个绝对的伦理法则,但是他的绝对道德原则却没有实际的内涵。
F. 对非律论的评估
1. 是伦理相对主义的激进派。
2. 没有给出任何客观规律。
3. 过于个人主义。
4. 在社会应用上没有什么实际效用。
二、处境论(单律的绝对论)
A. 定义
傅勒彻尔认为“我们只有一条律法,就是要以爱为责任,所以途径是以爱(agape)为责任,为唯一的律法,只有一条律法。”
B. 处境论的4个制定前设
1. 实用主义─傅勒彻尔认为实用的方法是“在我们的处事方式中,对错只不过是权宜之计”。
2. 相对主义─绝对的只有爱,其他一切都是相对于爱的。
3. 实证主义─相信价值是由意志决定,和理智无关。这个观点和自然主义刚相反。
4. 位格主义─道德价值不单是位格的表达,位格也是终极的道德价值。本质为善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在本质上有价值的,只有有位格的人。
C. 处境论的6个基本命题
1. 本质的善只有一个,就是爱。
2. 基督徒做决断的法则也只有爱,别无其他。
3. 爱等于公平,因为公平是爱的分配,别无其他。
4. 不论是否喜欢邻舍,爱就是愿他得到益处。
5. 只有目标能够使手段正当,别无其他。
6. 以爱来做决定,是看处境而不是看规范。
D. 对处境论的评估
1. 容易变得偏激。
2. 只有“爱”这条过于笼统的原则。
3. 绝对的道德律在实际行动中成了没有绝对道德律的理论。
三、结语
处境论虽然自称为单律绝对论,相信一切都应当是唯一的、绝对的一条道德律,用爱作为所有的判断。可是这条唯一的道德律不过是徒有其名,只是空泛的规范。它没有可以预知在环境以外的内容,不同的处境就会决定它的意思。所以,每个人看自己的处境,就自己做决定。因此,这条单一的道德律就变成不是道德律,而是很空泛的绝对道德律,在实际行动中,和没有绝对道德律没有什么差别。所以处境论最后就变成了非律论。
[1] 参贾诗勒:《基督教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