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课 服侍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二)
(续)
三、传统对残障的负面理解
A. 神惩罚,所以失明/弱视
1. 利26:14-16─神要惩罚悖逆的人,使他们陷入恐慌、患痨病和热症、眼睛昏花、心力衰竭。
2. 箴30:17─藐视父母的,眼睛必被乌鸦啄出,被秃鹰吃掉。
3. 申28:28-29─神要使悖逆他的人癫狂、眼瞎、心惊。他们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盲人在黑暗中摸索一样。
4. 创19:11─神击打所多玛的恶人,使他们眼睛迷糊。
5. 士16:21─耶和华离开了参孙,所以非利士人可以拿住他,并剜了他的眼睛。
6. 徒13:4-12─术士以吕马被罚眼睛昏蒙黑暗。
B. 神惩罚,所以身体残疾
1. 王上13:4─耶罗波安王被罚,他一只手萎缩了,不能弯回。
2. 代下26:16-23─乌西雅王犯罪被罚,长出麻风。
C. 罪带来残疾
1. 约5:14─耶稣治好患病38年的人之后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2. 可2:1-12─耶稣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
D. 以残障比喻叛逆
1. 出23:8─不可接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明眼人变瞎,又能曲解义人的证词。
2. 赛59:10─背道的百姓用手摸墙,好像盲人。
3. 赛6:10─要使百姓心蒙油脂,耳朵发沉,眼睛昏花。
4. 太23:16─瞎眼的向导有祸了!
E. 残障人士不配服侍
1. 利21:16-23─亚伦后裔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作祭司,包括失明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断脚的、断手的、驼背的、侏儒的、有眼疾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
2. 但1:3-4─巴比伦王从以色列人的王室后裔和贵族中,只拣选没有残疾的少年人。
四、今天对残障的正面理解[1]
A. 人权和平等是基于神的形象和爱
1. 创1:27─神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人,他所造的有男有女。
2. 太5:45─神使太阳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3. 加3:28─不分人种、奴仆或自由人、男或女,都在基督耶稣里成为一体。救赎的高峰是人类的平等合一。
B. 救赎带来残障者得释放
救赎带来尊卑逆转,残障者得释放。恩典带来还原。
1. 赛29:18─到那日,聋子必听见,瞎子也能看见。
2. 赛33:23-24─到那日,瘸腿的也能夺得掠物。百姓必不再说自己有病了。
3. 耶31:8─神要招聚瞎眼的、瘸腿的。
4. 弥4:6-7─神必招聚瘸腿的,使瘸腿的作余民。
C. 残障人成为老师和福音使者
王下7章记载4个走投无路的低端人士,就是4个麻风病人:被人遗弃,身心破损;走投无路,投诚敌军;见证神迹,享受丰盛;爱国爱民,不忘本分;人微言轻,不被信任。被遗弃的人没有遗弃那些遗弃他们的人。残障人更容易看见神迹,更快享受神的丰盛。
D. 主耶稣的教导和榜样
1. 太11:3-5─耶稣使盲人看见,瘸子行走,麻风病人得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得听福音。
2. 可7:37─耶稣使聋子听见,哑巴说话。
3. 太15:30-31─耶稣治好瘸子、盲人、肢残的、聋哑的和好些别的病人。
4. 路14:13-14、21─耶稣教导人要宴请那贫穷的、残疾的、瘸腿的、失明的,到义人复活的时候,必得报答。
E. 服侍基督
1. 路9:48─凡因主的名接待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
2. 太25:31-40─做在一个最小的弟兄身上的,就是做在主的身上。
F. 残缺形象的神
1. 道成肉身是神的自我限制,可算是一种“自残”的行动。
2. 约20:25-27─复活的耶稣手上仍然有钉痕,肋旁仍然有伤口。
3. 启5:6─启示录重复提及“被杀的羔羊”,显示在新天新地里耶稣仍然保留残缺的形象,作为得胜的标记。
4. 有学者写了一本书,可译作《残障的神:建设解放残障的神学》,[2]指出:
a. 启示录中羔羊的形象─启5:6、9、12、13,6:1,7:9、10、14、17,12:11,13:8、11,14:1、4、10,15:3,17:14,19:7、9,21:9、14、22、23,22:1。
b. 在新天新地里,今生残缺的人可能也会保持残缺的形象,不过是更新变化了,是完美的、胜利的残缺。
c. 在守圣餐的时候,我们与残障的神相遇。他展示了残障的记号,不是表达他的失败和缺欠,而是确认他的能力和跟我们的联系。
d. 残障人的世界只是另类,不是次等。如果我们活在他们的世界中,我们会变成残障。
五、今天对残障人的服侍
A. 2010洛桑会议─《开普敦承诺》
B. 体残心不残
1. 残障的人可以成为社会的榜样,鼓励世人。例:力克‧胡哲(Nick Vujicic, 1982-)。
2. 残障人士可以成为有力的社会公义代言人,批判当前的制度。例:埃迪‧巴坎(Ady Barkan, 1983-)。
C. 迈向双向共融的群体
1. 回应这个群体所经历的苦痛及伤害。
2. 回应耶稣的吩咐─回转,变成小孩的样式。
3. 学习耶稣的榜样─跨越障碍的连结。
4. 珍惜在这个群体所经历到的属灵体会。
5. 建立对苦难有抗逆的群体。
D. 整全使命与残障
1. 宣讲─向残障人士和他们的家人宣讲福音,残障人士也可以成为福音的使者。
2. 门训─培育残障人士作门徒,残障人士也可以当老师。
3. 服侍─以爱心服侍残障人士,也接受他们的服侍。
4. 改革─跟残障人士一起改革社会对残障的歧视,开阔残障人的空间。
5. 环保─跟残障人士一起保育地球。
[1] 参福乐神学院教务长杨伟明(Amos Yong)所写的两本书:The Bible, Disability, and the Church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1)及Theology and Down Syndrome (Waco: Baylor University, 2010)。
[2] Nancy L. Eiesland, The Disabled God: Toward a Liberatory Theology of Disability (Nashville: Abingdon,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