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启示与光照

一、前言

1. 启示有其范围与内容。启示的内容,包含人生及宇宙的全部,即人生中每一件事(太11:27)。神的儿女要得到神的启示,才知道如何安身立命。

2. 启示的媒介必须透过耶稣基督,因为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透过耶稣的启示,人不可能认识天父。因此,人所能知道的有关神的事情,都在这个启示范围之内。

二、启示与安息

1. 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人若不认识父与子,人生就会劳苦担重担。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不知道活在世上的意义:现在为何活着?我从哪里来?将来往哪里去?现在这么辛苦是为什么?

2. 耶稣发出了以上邀请。凡愿意像婴孩一样的人,都可以到耶稣那里去,透过他得到启示,并得到真正的安息(太11:29)。人若没有认识父与子,没有得到启示,他就活在劳苦愁烦中没有安息;得着神的话语、启示,才有真正的安息。因此,灵修、读经和灵命追求,一定要以主的话为中心。

三、启示与默示

1. 默示:默示是圣灵的感动(提后3:1617),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1)。感动一词原文有带着之意,指船任由风来带领。圣经从来不是出于人意,乃是人被圣灵感动带领下写出神的话来。当然其中有作者本身的背景、风格,但是作者乃是在圣灵的启示带领下,忠实地写出没有任何错误的圣经来(参彼前1:12),默示是强调写作过程的保守。

2. 启示:启示是强调神赐下他话语的内容。难怪耶稣论到旧约律法和先知的话(整本圣经)时,强调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太5:18);表明使徒、先知所记载下来的话,每个字都由圣灵感动保守,没有任何错误。

四、启示与光照

1. “启示指神的话已写在圣经里(诗119:18;弗1:1520);光照则指读者读圣经时所看到的亮光,是以前从未看到过的。

2. 启示与光照的区分,在于前者是人所读到的圣经经文;后者则是读经所得到的亮光。光照本身是确实的,但人对光照的领受可能有偏差,因接受光照的人本身有限或有罪,因而产生误解。

3. 神向我们说话,是借着圣经启示;而我们对启示的了解吸收,则是透过圣灵的光照。我们要用以经解经的原则来衡量所见的亮光。若所谓的亮光与整本圣经全面的真理有冲突,则要依照圣经来改进。总而言之,圣经是信仰生活的最高权威与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