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 奴仆与儿子(二)(加4:1-11)

(续)

一、为何重回旧的地步?(加4:8-11)

A. 加4:8-9

1. 加拉太信徒既有了儿子的身分,竟还要回去当奴仆。这是保罗要求加拉太信徒去面对的。他们昔日既然领受了耶稣基督带来的救恩,又有圣灵内住心里,今天如果仍然坚持守律法,那他们不但倒退到孩童时期,也回到从前受奴役的景况中。

2. 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从前不认识神,作过假神的奴仆;现在,他们藉着保罗的宣讲(参加4:13,1:8)及自己的信心回应,得以“认识神”,也“被神所认识”(加4:9)。“被神所认识”的意思是蒙神所爱,被神拣选(参加1:6、15,5:8、13;帖前1:4)。其实,人得以认识神,是神恩待人、拣选人的结果。正如耶稣对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从“认识神”到口称基督为主,心里信他从死里复活,全都是圣灵的工作。“从前”是奴仆,“现在”是儿子,对比何等强烈!


B. 加4:10

可惜加拉太信徒不享受儿子的名分,反倒归回“懦弱无用的小学”(加4:9),受它束缚。他们苦苦谨守犹太人的宗教规条,包括犹太传统的圣日和节期:

1. 日子─安息日及其他有宗教意义的禁食或庆祝的节日;

2. 月份─月朔(参西2:16);

3. 节期─庆祝的筵席,通常不止一天;

4. 年份─安息年或禧年,更可能是新年。


C. 加4:11

1. 保罗着实为加拉太信徒担心。如果他们仍然坚持遵守犹太传统的礼仪,放弃基督里的自由,保罗先前传福音给他们的劳苦就付诸流水了。这还是其次,保罗更忧虑的,是加拉太信徒以严守宗教规条作为称义的方法,失掉那藉信才得的义。

2. 保罗说过:“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如果仅是枉费了保罗劳苦的工夫,也还罢了;但让基督的死变成“徒然”,就是废掉神的恩。白白受过神恩典的加拉太信徒,回头又想靠行为得救,是愚不可及的。


二、结语

加3:23-4:11的重点:

1. 称义是藉信而得的。

2. 因信称义是神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应验。因信称义、被神收纳为儿子、领受圣灵是同时发生的,也是因信与基督联合的3个层面。同时,因信称义是被神收纳为儿子的根据。

3. 从救恩历史角度来看因信称义,信心是称义的唯一途径。因信称义是神所设立拯救人的原则,是圣经的真理,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思考题

1. 弟兄姊妹谨守的是圣经的真理教导,还是仅限于当时的处境?

2. 我们是否把某些行为高举过于恩典,以行为废掉神的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