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圣经论贫穷[1]
圣经里有很多关于财富和经济的教训,从创世时期的地球资源管理,到按律法由神设立的社会经济秩序,以至先知宣告神对选民的审判里,都有这些教训。福音书记述主耶稣的教导,使徒行传描绘早期教会的生活,启示录论到超级经济大国巴比伦的败落、金堆玉砌的新耶路撒冷的降临,处处都提醒我们有关钱财的运用。我们信靠的是创造和救赎的神,他同时是物质和灵界的主。神不单关注我们灵魂的得救,也关心我们的生活需要和地球生态。以下简单地总括一下圣经对贫穷的教导。
一、贫穷的本质
1. 贫穷可以有不同的层面。在登山宝训的八福中,使徒马太把贫穷看为“虚心”,又或可直译为“灵里的贫穷”(太5:3);路加福音则直言“贫穷的人有福”(路6:20)。两卷福音书对贫穷的意思有不同的演绎,也显示贫穷有属物质和属灵两个层面。
2. 贫穷是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律法书禁止借贷给邻舍时,把穷人用作抵押品的衣服留着过夜,使穷人在夜间没有衣服盖着睡觉(申24:10-13)。这里形容的是绝对的贫穷,就是穷人欠缺基本的需用,情况近似雅2:15提到的“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但贫穷也有相对性的,就是在贫富悬殊的情况下,贫穷的一方得不到应有的平等对待。他们未必是饥馑赤身,却要忍受羞辱和歧视。
3. 贫穷不但叫人失去尊严,也使人没有能力与权势结交(箴18:16);又使人被孤立,失去社群的支援(箴19:7)。因此,贫穷对人的煎熬是多方面的。
二、贫穷与罪有关
伊甸园原可以为始祖亚当提供丰裕的生活,但因为他犯罪,地受咒诅,人要劳苦耕种,也要为生计而竞争。自此,万物都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8:21-22)。在律法书的末段,摩西也清楚地宣告,以色列民是否敬畏耶和华,会直接影响经济和政治的兴衰(申28章)。
三、贫穷可能是因为社会的罪而非个人的罪
1. 申28章提及赐福和咒诅的对象是整个民族,这也是旧约先知宣告审判的基础信息。我们往往很容易像约伯的朋友一样,把贫穷和苦难归咎于个人犯罪。但旧约先知眼中的贫穷人,往往是被他人的罪所伤害,被强权欺压的弱势社群。
2. 对于“欺压”这个观念,在拉丁美洲服侍的旧约圣经学者汉克斯(Thomas D. Hanks)有以下的研究:
a. 旧约圣经有10个基本的希伯来文词语用来形容“欺压”,另有10个和“欺压”有关的词汇。这20个词在旧约里出现了555次之多,是一个基础性的圣经神学观念。在这500多次里,其中有164次和贫穷有关,所以旧约圣经强调了“欺压”和贫穷之间的关联。
b. 不过,在经典神学中(例:奥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亚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马丁‧路得〔Martin Luther, 1483-1546〕、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贝尔考韦尔〔Gerrit C. Berkouwer, 1903-1996〕等人的神学),却完全没有讨论贫穷人受欺压的课题。
c. 英语圣经也采用了较为模糊的字眼来翻译“欺压”一词,淡化了其中受虐待、凌辱、欺负等意识,以及原文圣经对社会经济的激进分析。[2]
3. 这里不是说贫穷人没有罪,因为世人不论贫富都犯了罪。但律法所禁止和先知所关注的,是贫穷人在不公义的社会里被罪侵犯,承担了别人犯罪的后果,成为“受罪者”。神要审判那些欺压贫穷人的人。
4. 当我们对贫穷人宣告“世人都犯了罪”时,也要指出他们是“受罪者”。这个“受罪者”的观念,可以成为服侍贫穷人的主导信念。[3]
四、律法是要减少社会上的贫富悬殊
1. 耶和华带领以色列民离开埃及为奴之地,建立一个选民的国度,在地上实践神所喜悦的社会秩序。在出埃及的历史里,神活现了他的救赎信息,就是把人从欺压和贫穷中释放出来。这群被释放的人,要谨守神订立的经济法则,建立一个表彰神公义、怜悯的社群。律法是在出埃及之后,神对一群“前奴隶”赐下的社会律例规条。
2. 律法是为贫穷人而写的,要求人记念贫困孤寡的人。所以,在收割的时候,人不能割尽到田角,却要让穷人有拾荒的份儿。节期庆祝的时候,主人要跟仆婢和寄居者同乐。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隔3年要分配一年的十分之一土产给贫穷人,每7年要豁免债项和释放仆婢,每半个世纪要来一次土地大回归的禧年(利25章;申26:12)。照顾贫困人的是义者,约伯可以作为典范(伯31:13-23)。
3.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禧年的观念。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都是以色列人的基本人权。这是神要转化社会,维持社群中的和谐关系,达成公平公义的法则。禧年是制度性的限富原则,也反映了贫穷的一大问题─不在于资源不足,而在于资源不均。禧年这个概念也是新约的重要信息,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强调的释放。作为使命之民,教会应该把这个禧年的福音实践出来。[4]
五、旧约的理想社会─没有缺乏,也不奢华
在旧约的乌托邦里,各人“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种葡萄园,吃其中的果子”(赛65:21);“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树下和无花果树下,无人惊吓”(弥4:4)。人要劳碌工作,但其后能享有丰足的成果,维持简单的田园生活,不受强权和外族欺凌。可是在历史上,这种景况只能在所罗门王的日子里短暂地实现(王上4:25)。这里不是鼓励人无止境地追求物质享受,无限制地使用地球资源。富足无罪,可是奢华有价。律法禁止君王积聚金银财富(申17:16-17),敛财或揽权都是神不喜悦的。旧约的理想社会是个不需扶贫、不用仇富,却要限富的社会。
六、神怜悯看顾贫穷人
在旧约里,孤寡寄居的人是神所顾念的。诗146:6-9以诵唱方式宣讲神的本性,扼要地述说:“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他守诚实,直到永远。他为受屈的伸冤,赐食物与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却使恶人的道路弯曲。”(另参诗12:5,14:6,35:10,112:9;箴15:25)。既然如此,我们也当尊重贫穷人,不欺压、不侮辱,学效天父对贫穷人的怜悯和公义(箴14:31,17:5,23:10)。
七、主耶稣自甘贫穷
福音的核心信息,就是主耶稣本为富足,却为我们成了贫穷(腓2:6-8),最后还接受罪犯的极刑。道成肉身的一个重要表达方式,就是自甘贫穷。主耶稣的一生是我们的榜样。他虽然一生贫穷飘泊、睡无枕窝,但偶尔会赴宴,变水作美酒。他愿意与税吏同席,被人看作好酒贪食。他乐意接受妇女用最珍贵的香膏抹脚,被门徒批评浪费资源。主耶稣的自甘贫穷,跟他在适当时候享受物质的丰富,两者并没有冲突。我们要用全面的角度来看主耶稣的一生。
八、主耶稣要求门徒自甘贫穷
主耶稣不但作了榜样,还直接吩咐门徒撇下所有,包括物质上的丰富和群族关系上的安全网,进入一个另类的天国团队(路5:11、28,9:57-10:16,14:33,18:22)。主耶稣差遣门徒出去传道,也要求他们用赤贫之身前往。有趣的是,主耶稣没有承诺天降吗哪。他差遣门徒去冒如羊入狼群之险,还要他们仰赖狼的供应。他们虽然带着医治和宣讲的权柄,但也要经历弱势无助、被人拒绝之苦。天主教修道院的传统,沿用了终身自甘贫穷的承诺,这是修士对神委身的一种表达方式。
九、主耶稣宣告贫穷的人有福了
1. 路加福音描述了一个由主耶稣引进的“末世大逆转”:
a. 马利亚的尊主颂已清楚说明:“他叫有权柄的失位,叫卑贱的升高;叫饥饿的得饱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1:52-53;参诗113:7;撒上2:6-8)
b. 天使宣告耶稣降生的信息,不是先向高床软枕的贵胄,而是临到瑟缩在野地里的牧羊人。
c. 主耶稣以传福音给贫穷人作为他的工作宣言(路4:16-21),又宣告“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6:20)
d. 除了教导门徒撇下所有之外,路加还用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说明这个永恒的逆转(路16:19-31)。
e. 另一方面,路加也强调富足的人有祸了(路6:24),有钱的人难进天国(路18:24),无知的财主误以为财物可以为灵魂带来保障(路12:15-21)。
f. 不过我们也要小心,不要把穷人和富豪看为对立的群体。有时神恩赐给人物质丰富,公义和富足是可以并存的。向彼拉多求得耶稣遗体的议士约瑟,就是一个公义的富人(路23:50-53)。
2. 穷人有福,因为可以承受天国,神看重他们,也要赐福给他们。路加福音提供许多宝贵的经文,让我们能进深研读这个课题。当然,我们也可以进一步从使徒行传去看早期教会在这方面的实践。
十、服侍贫穷弱势的,就是服侍基督
太25:31-46呈现一幅美丽的图画:服侍饥渴困窘的人,就是触摸了基督。这一幕也让人看见一个可怕的景象:拒绝照顾贫弱者,竟然等于拒绝基督。这段经文成为德兰修女(Mother Teresa, 1910-1997)主要的事奉哲学。我们服侍穷人,不能采取“君临城下”方式的施舍,因为这种施赠会夺去受助者的尊严。我们要唯恭唯敬,好像对方就是基督。是对方给我们服侍的机会,让我们能够做钱财和恩赐的好管家。那是送给我们的一份礼物。箴19:17教导我们:“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背后也是同一道理。
十一、富人要向穷人学习
1. 富人要向穷人学习,因为穷人让富人看到世界的真实和残酷的一面。就像那个在以色列的约兰王面前求助的妇人一样,弱势人士让我们知道社会当前的严峻景况(王下6:24-30),穷人能引导我们明白社会现实。
2. 富人要向穷人学习的另一个原因,是圣经中有许多弱势小人物,他们无财无势、无权无勇,却成为我们的典范。以利亚在西顿遇见一个寡妇,她在预备自己的最后一顿饭时,仗义地和先知分粮(王上17:8-16)。乃缦的小婢女在异乡作了无名字的俘虏,却鼓起勇气向主人献计,建议主人前往以色列地向先知求助(王下5:1-3)。当撒玛利亚城被围困的时候,那些被同胞遗忘的麻风病人,没有遗忘他们在饥馑中的同胞(王下7:9)。主耶稣称赞穷寡妇捐献了养生的钱(路21:1-4)。保罗吩咐较为富裕的哥林多教会,要学效极穷困但乐捐的马其顿教会(林后8:1-5)。贫穷的人较懂得谦卑地求助,而他们在困境中也可以培育出优良的属灵素质,成为别人的榜样。
十二、留意地方教会里的贫富不均
自从教会在五旬节建立以来,一直有不同经济背景的人加入这个属灵的家。耶路撒冷教会早期因应信徒的需要而凡物公用,并改革教会制度来回应寡妇的需要(徒6:1-6)。但这显然只是短期现象,以致保罗有需要在教牧书信内,重申如何回应寡妇的生活需要。雅各书提醒教会不但要照顾贫穷信徒的经济需用,也当留意有没有歧视他们的态度和行为(雅1:27-2:8、14-17)。
十三、留意世界各地地区教会之间的贫富不均
基督的身体包括我们身处的堂会、同区的其他堂会、福音机构和在异地的教会等。有些中产教会人才济济、专职同工的阵容庞大,但许多小型的基层教会连每月的租金都不容易筹措,也没有资源聘请传道同工。当我们知道其他教会有不足之处,就应该守望相助,同舟共济。不论在本地教会,或是在多民族、多地域的普世教会中,都要实践爱和合一。马其顿众教会在患难困乏中仍乐意捐赠,还恳求对方接受(林后8:1-15),我们也应该持同样的态度,跟其他天国群体分享神的丰盛。
十四、富者不能漠视社会上贫穷和不公义问题
1. 面对为富不仁者,旧约先知不断提醒以色列人要秉公行义,不能欺压贫穷人(摩5:10-12;弥6:9-13;何12:7-8)。神要审判欺凌弱小的恶者,也要惩治一些独享其富,漠视社会上贫穷和不公义的有钱人(摩6:4-7)。换句话说,面对社会上的苦难,我们如有能力,就有责任去承担,不能躲在自己的安乐窝中,不理会其他人的困苦。申17:16-17所蕴含限富、限权的观念,是一个基础原则,能赖以建立一个公平公义的社会。
2. 因此,富人一方面要有高度的自省,反思自己有没有在享乐中忘记别人的苦难,有否恃富滥权;另一方面也要传承先知的传统,济弱扶倾,为受欺压的穷人发声,争取一个更公平公正的社会。
[1] 本课内容曾发表于《窝福之声》(2011年2月),页12-16。
[2] Thomas D. Hanks, God so Loved the Third World, the Bible, the Reformation, and Liberation Theologies (Maryknoll, NY: Orbis, 1983), 3-39.
[3] 香港基督教工业委员会前总干事冯炜文在他的神学论述中,就经常以“被罪者”为题,分析现今社会贫穷人的景况。他的书包括《假如耶稣在》(香港:突破,1996)、《这福音不出售》(香港:香港基督教工业委员会,2005)、Evangelistically Yours, Ecumenical Letters on Contemporary Evangelism (Geneva: WCC, 1992)。
[4] 在这个课题上,Christopher J. H. Wright有很清楚的讲述。参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 Unlocking the Bible's Grand Narrative (Downers Grove: IVP, 2006), 28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