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冷(冷静)”眼旁“关(关心)”(林后1:23-2:4)
再熟练的人有时仍需要“冷静”(calm down冷静下来)的提醒。在林后1:23-2:4这段经文中,保罗也是冷静的典范。处理冲突有时冷静,给予对方思考的空间会更胜于对谈。
一.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林后1:23“我呼吁神给我的心作见证,我没有往哥林多去是为要宽容你们。”
如果见面对谈的结果是增加忧愁,那么彼此暂时冷静的思考,是很好的方式。
1. “我没有往哥林多去是为要宽容你们”,原文“宽容”的意思是“免去”(省略“你们再度忧愁”)。
2. 保罗在1:23以对天发誓来明志。(基督徒可不可以发誓?)
a. 天父发誓:诗95:11“所以我在怒中起誓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
b. 耶稣发誓:太26:63-64“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c. 保罗发誓:林后1:23;腓1:8
d. 太5:33-37该如何诠释?太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不可起“表里不一”的誓。
e. 吴罗瑜:太5:33-37所禁止的誓是指“私人性质”或“意图欺骗”的。所以,基督徒若是内外一致,且不是意图欺骗,当然是可以发誓来明志!
f. 不可起“表里不一”的誓,以此角度理解,面对公领域的发誓是被允许的,如法院、婚约、就职等。
二.基督徒不应是“独裁者”,而应是“帮助者”
林后1:24“我们并不是辖管你们的信心,乃是帮助你们的快乐,因为你们凭信才站立得住。”
基督徒不应有辖管的态度,而应有帮助、协助的态度。
1. 帮助弟兄姊妹喜乐的来事奉神!
2. 信徒的喜乐是建立在信心之上。
a. “站立得住”是完成式,表示已经站稳。传道者是协助者,帮助信徒在信心上站立(不是因人而站立),并体验救恩的喜乐。
b. 罗5:2;腓1:4;来11:17。
三.情感与共的保罗教会观
林后2:2“除了我叫那忧愁的人〔单数〕”等于“哥林多的弟兄姊妹”。
林后2:4,第三封信的目的是爱!──爱之深,责之切!